境外投資備案項目如何注銷及相關常見問題解答
境外投資備案項目如何注銷及相關常見問題解答
Q1、政策執行情況是否有變化?
A1:2017 年 8 月,國家商務部、發改委等部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 向的指導意見》是現階段境外投資備案審批的主要政策依據,但對于“一帶一路”地區、主 營實體產業投資,有利于國際產能合作、技術品牌合作等鼓勵方向的項目,在財務指標審核上 可適當放寬。
Q2: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如何辦理?
A2:以占比大的為主體辦理。比例相等,可協商后由一方辦理。
Q3:已備案項目變更是否需要提供紙質材料?
A3:企業境外投資經備案或核準后,原《證書》載明的境外投資事項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 辦理變更手續,上交回收原證書。未按照《指導意見》辦擬過真實性審核的,在增減資、主體 變更等關鍵項變更時,需按照新的要求補充提交 2+6 紙質材料!
Q4:超過 2 年的投資備案證書是否有效?
A4:企業自領取《證書》之日起 2 年內,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 開展境外投資,應當在線辦理延期中請。關于有效期說明如下:1)證書不超過 2 年,繼續有效:2) 證書超過 2 年,未出過匯的,失效:3)證書超過 2 年,但出過匯的,后一筆距今 2 年內的,繼續有 效:4)證書超過 2 年。失效項目需延期或注銷重新辦理,并按照新的要求提交 2+6 紙質材料!
Q5:已備案項目再投資須辦理哪些手續?
A5: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企業應當在網上填寫《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 告表》。1 式 2 份!。具體流程參見再投資備案說明。
Q6:已備案項目如何注銷:
A6:企業終止境外投資,應當在依投資目的地法律辦理注銷等手續后,在“境外投資管理系 統”中選擇“終止”選項并生成《企業境外投資終止報告表》,由主管部門出具注銷確認函。 原證書收回,1 式 2 份!具體流程參見注銷流程。 Q7:境外企業名稱是否可以任意? A7;企業對其投資設立的境外企業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 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等字樣。 Q8:已有商務部系統電子鑰匙的是否繼續有效? A8:已辦理 CA 證書的繼續有效(后續仍可登陸需要使用 CA 電子證書)。使用有關問題參 見:
以上由境外投資備案人士整理,轉載請說明來源!